在全球最有活力的地区,香港保持着贸易与金融中心的重要地位”,瑞典驻香港总领事 Lars Danielsson 先生在瑞典曼斯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如是说。
Lars Danielsson 先生上任伊始,他在11月参加了瑞典曼斯律师事务所再次主办的“The Royal Society Sweden – Hong Kong” 活动。他认为中国经济发展强劲,足以帮助其他国家渡过当前的金融危机,“金融领域需要大量专业技能,而香港金融市场到目前为止很好地控制了金融危机”。
瑞典曼斯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分别在香港和上海新设办公室,在两地已有20位律师。香港常驻合伙人 Thomas Lagerqvist 先生说“Lars Danielsson 先生的话确认了我们在香港和上海设立办公室的价值”。他认为,只要中国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那么这次经济整合是乐观的,“更为有利的是,中国政府正式宣称香港是其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是其全国金融中心。香港作为通往中国桥梁的原有角色已被新的多重角色所替代。”
尽管 Lars Danielsson 先生也指出了中国在发展道路上面临的挑战,如需要提高国际化交流程度、从富裕的沿海地区吸引多余劳动力、拉动内需等。但是,Lars Danielsson 先生对香港有充分信心,“今日香港正在积极展示自身并积极投资于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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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曼斯律师事务香港与上海办公室:
中国办公室主要服务领域是:外商直接投资、并购、现有投资结构重组、知识产权法与国际仲裁。其中香港办公室还为大量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并协助商标申请事宜。
香港投资简况:
香港与瑞典的贸易往来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的东印度公司。目前,约160家瑞典公司、银行与金融机构在香港设有办公室。诸多国际性大公司(约55%)将香港作为地区运营平台,其中大部分是地区总部。香港国民生产总值约50%得益于在港外资企业。自1997年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以来,香港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原则的指导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可在2047年之前保持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有权决定进出口及贸易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