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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乘风破浪的律师们

在瑞典工业在中国加速设立公司的大潮下,曼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业务迅速增长。曼斯在中国的三位合伙人之一Peter Idsäter说:“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参与了二十个设立项目,目前我们正在参与的项目大约有十几个”。
曼斯中国在上海和香港均设有办公室。到目前为止,今年的营业额增长了60%,律师数量从14人增至21人且计划在一年内增至30人。

中国的不同之处
主要问题之一是要确保瑞典的工业公司在中国设立公司时其品牌得到保护,技术不被滥用或抄袭。“公司需牢牢控制其技术专长,对其事实上不希望放弃的技术绝不放弃”在中国已执业19年的高级顾问Thomas Lagerqvist如是说。他还提醒瑞典公司不要依赖中国法院和法律。
“中国法院的运作不同于欧洲。以地方利益为重随处可见,并非始终以国家颁布的法律为准。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并非像我们理解的那样”他说。

已宣布的交易
上周,工程公司山特维克和山东能源机械(一家为中国煤矿开采行业制造设备的国有公司)签署协议宣布成立合资公司,山特维克的技术将被用于生产和销售供中国煤矿使用的现代钻井工具。

精心准备的协议
“在多数情形下,中国公司更倾向于与拥有世界先进技术的国外公司设立合资企业,而不是自己研发该等技术”曼斯参与山特维克项目的合伙人Oliver Schulte指出。
他领导了整个法律项目和谈判并细致的制定了一系列许可协议以确保山特维克的品牌和技术不被滥用。目前,重中之重是将最好的技术快速的引入中国能源工业。
山特维克协议签署前一周,沃尔沃客车宣布其已与国有公司上汽集团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在中国新建一家合资公司为电动和混合动力客车提供动力系统。新公司中上汽将持股60%,沃尔沃将持股40%。

中国显示力量
“中方正变的越来越强且更多的在合资公司中持有多数股权,这是一个趋势。”Peter Idsäter说,他领导曼斯团队参与了沃尔沃客车项目。
汽车公司沃尔沃通过合资公司申沃在中国生产客车,该合资公司中,上汽持有一半股权。在新的合资公司中,沃尔沃将在沃尔沃客车的发动机上应用其新型电动和混合动力技术,而上汽公司的技术也会被应用在申沃客车上。

日益谨慎
沃尔沃集团十年前曾计划在中国设立工厂生产卡车发动机,这次他们变得更加谨慎。新型的环保发动机将由位于德国科隆市的道依茨公司生产,变速箱则由位于瑞典雪平市的沃尔沃提供。他们将被运往计划在上海设立的工厂。
“保护核心竞争力尤为重要。沃尔沃在欧洲制造发动机然后运往中国,这也许是一个明智的方法”Peter Idsäter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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